快递,货已寄到对方所在地,但快递公司拒绝送货上门,而是打电话让收货人前去取货,收货人是不是有权拒绝?如果不去取,公司也不送货的话,货物怎么办,会寄回发货人么?邮费怎么算?收货人的损失怎么办〉
他并没有上门去送,而是直接打电话让收货人去公司取货,收货人一直都在家中
必须送货上门
1、《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2、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
3、如果快递员想要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扩展资料
《快递暂行条例》重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1、防止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推诿,条例针对快递网络化服务的特点,规定用户可以向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的所属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2、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并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3、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条例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
参考资料
快递公司必须送货上门。如果收件地址不在快递网点的配送范围之内,那么快递员可以不送货上门。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情况一:收货地址在配件范围内,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的话,可以拨打快递客服投诉快递员。货物是不会寄回给发件人的。
情况二:收件地址不在快递网点的配送范围之内,收货人不去取货的话快递公司会联系发货人再做处置。至于邮费和收货人的损失需要发货人和收货人协商解决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自取:
1. 投递2次仍无法投递的快件,由收件人到指定地点自取。
2. 相关政府部门(如海关、公安等)提出要求的,由收件人到指定地点自取。
3. 收件地址属于尚未开通快递服务的区域,通过与寄件人协商,可采用收件人到指定地点自取的方式。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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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了。新规第二十五条尤其惹人注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扩展资料:
收快递可当着快递员的面检查货品有无损坏,如果损坏可拒收,如果正常可签字收货。签收的流程:
1、查看包裹(快递)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2、在快递回执单上签字(验货之前不要将回执单交给快递员);
3、确认无误后返还快递回执单给快递员,收货完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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