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突然让我回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头说的。现在我如何要求单位赔偿

如题所述

违约赔偿 拿上你的合同书去人事部 告他追问

哪个人事部,去哪里

追答

先去你本单位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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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2
你做了几年就是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 超过6个月 按一年计算 没有超过6个月 按半年计算 另因为没有提前通知你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你自己算下 就知道要赔你多少钱了
第2个回答  2011-07-24
直接拿着合同书去人事局告他,要求他赔偿违约金,然后决定自己是否还要在那里工作。人事局在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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