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是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 正常情况下谁知道一个月后自己要辞职?

提交书面申请后,领导不批, 一周内自动离职,公司不支付月工资,并电话通知你必须发邮件内容是“本人执意要离职”,领导电话还骂人没有职业道德 不是人之类的话?是否正当? 前提条件是,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小时的工作,个人原因是:工作地点离家路程来回四个小时,上班时间一般都在8点半左右,当初进公司是在总部,后来到职第二天通知去分部,去之前我表明了我的观点就是,如果长期在哪里的话,我担心我承受不了,本人的身体不是特别的彪悍。近一个月公司一直安排员工打电话,导致员工头疼,每天晚上十一二点才能到家,身体严重承受不了。这样必须等到三十天后才可以离职吗? 员工的人身安全重要还是公司的利益重要? 已经提交了离职信,她不批,为什么还要员工发邮件写执意辞职? 已经扣掉员工月工资,为什么还骂人?

  劳动者离职不一定都必须提前30天书面提出。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18
建议用EMS的形式快递到公司,在快递单上注明快递内容:XXX的辞职报告.保留快递单,还可以到邮局打印投递过程及签收人,在劳务纠纷时很有用,能证明你以告知公司拟的辞职申请.追问

但我提交了书面的手写的辞职信和交接申请表,她不批我还需要给他EMS 和写e_mail 吗?

第2个回答  2011-07-18
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你旷工离职的,单位依据规章制度罚款后依然需要发放工资的,你单位扣了月工资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11-07-18
正常手续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的 因为公司要做准备 比如安排人和你交接工作等,没有说只今天说离职 明天就不来了 除非你不想要没发的工资
但是凡事也在沟通 不一定非提前一个月 你可以和领导商量提前一个星期 或者几天什么的 让你发邮件是留证据 空口无凭 以后说不清楚是你要走 还是公司让你走 而这情况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追问

但我提交了书面的手写的辞职信和交接申请表,辞职信上面有我想要离职的时间。还需要给她发邮件吗? 我离职正常情况下,任何公司都有离职证明,她说到时候给我开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离职证明? 合法吗?

追答

法律是没规定离职必须发邮件 按理说有你说的那些材料也可以 但是 公司还可以有公司的规定 公司除了按照劳动合同办事外 还可以有自己的约束和管理 所以你就给他发了吧 僵着也没用
2。开那个没有职业道德的离职证明 只能说明他不道德 没有这么办事的 但是又不触犯法律 其实要那个离职证明也没用 主要是你怎么拿到你应的的工资 找下个工作的时候没人会要求你离职证明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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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正式员工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但是不一定30天后走,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也是可以隔天就走的。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辞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所以在大家想要辞职的时候,如果是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同意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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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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