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教教义和思想体系而建立的宗教世界观,表明佛教对世界的各种看法。佛教教义是在与婆罗门教的斗争中建立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不满婆罗门教的教义,于是另创宗教。释迦牟尼圆寂后,经佛陀弟子的发挥增补,蔚为大观,逐成为体系严密,内容丰富,有层次、有系统的宗教思想。佛教理论的发展与佛教史的发展是同步的,即经过了原始佛教、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密教佛教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思想主题、讨论的重点也不相同。同时佛教理论也吸收了婆罗门理论的一些内容。印度佛教传入亚洲其它国家后,佛教理论也受到了各国原有的传统宗教、哲学思想的影响,与它们互相融汇,成为各国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份之一。 佛教以“缘起说”来解释万物的起源,认为世界万物都是处于一种互相待缘的关系,各以对方的存在互为条件,“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在宇宙万有的关系上,佛教主要以“空”或“有”的概念来建立的。小乘佛教理论认为,在整个世界上,人只是一个概念,其本身是不存在的,即“人无我”。但是世界上的事物则是存在的,是“法有”。大乘佛教认为,人既是虚幻的,那么相对于人而言的万物,即“法”也是虚幻的,所以“法”也是不存在的,是“人法二空”。中观派进而以为,世界的本质是以空性来显现的,由于人们认识的虚妄,执假为实。唯识宗则认为,世界万物皆是由人的精神活动的种子“识”所决定的,万物由“识”显现,是故“万法唯识”。佛教把“识”作为认识的媒介,认为人之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与外物所缘,其中由“识”来决定根与物之间的联系,即根与识,识再与物发生直接的联系。佛教又把世界万物分为有为法和无为法两种。有为法指有生、住、异、灭变化的事物,人的精神活动和心理现象也属于这一类。无为法指没有变化的事物,如成佛的境界或成就佛果都属此类。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将有为法和无为法归纳成五种分类七十五种现象。大乘佛教唯识宗则归纳为五种类别一百种现象。这些分类极为烦琐,其中很多现象都是在禅定过程中而体验出来的,心理描述极为丰富,被认为是东方的典型经院哲学。在中国佛教中,佛教哲学在魏晋时与玄学相结合,隋唐时期讲心性论,两宋以后在建设理学的活动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佛教哲学在中国佛教宗派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的身上表现了明显的特征,尤其在心性论、认识论、本体论方面有独到之处,推动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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