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家我们地方一家医院医生,他叫我帮他在我们这里好多家私人放贷公司借款,我当借款人,他做担保人,借了好多家,没借一笔钱都被他拿去用了,现在有好多借贷公司贷款钱到期了,他人跑了,我只是充当借款人,钱都是他用的,到期的贷款公司催款,天天打我电话,我怎么办呢?我通过什么正当途径能解脱呢,现在害的我电话换号,我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是还款的人,这个不存在争议。不过现实的角度你可以选择报警和找专门的律师介入。
你承担还款的责任是法律意义上的,应该不可能改变,只是看看能不能追加担保人的实际责任。你贸然的参与进入别人的借款行为还作为借款人,本身自己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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