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该和卖家协商全额退款还是怎样??不过觉得这不能全怪卖家,毕竟是快递公司弄丢的。还有就是快递公司索赔的话好像没保的只赔点邮费是不是??
大家碰到过这类事吗??到底应该怎么做??
1、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注册完成后登录。
2、进去以后先注册,然后进入"我的申诉信息"。点击"我要申诉",然后按要求填写之后就可以等快递公司联系你啦!
按照上面的申诉完了之后,确认丢失或者损坏,看包裹有没有保价——也就是托运人有没有祥快递公司声明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东西未保价:
如果你丢失或者损坏的包裹没有保价,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第四十七条还规定: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例如:按一个比较折中的邮费10元计算,没有保价的包裹丢失或损坏,最多只能得到30元的赔偿,想想自己在淘宝上面的"挥霍",30元真是杯水车薪。
参考资料国家邮政局-申诉
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这个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自行处理:补发或退款。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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