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单位口头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没有证据),但是未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员工随即去劳动稽查大队立案,6月30日单位以员工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没有联系员工),请问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补偿胜率有多大?
如果员工手册规定那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