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单位实习期间应当算工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相反,如果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的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
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担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连续工龄的最新法律政策:
一是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临时工被招收为固定工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及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川人福函[1989]8号)明确规定: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
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是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人办函[1998]101号)明确规定:职工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新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问题的函》(川人函〔2005〕94号)第一条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起始时间为其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法同时规定,试用期间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开始,当然算工龄。
1、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同时规定,试用期间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必须要为员工上三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算工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扩展资料: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