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工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怎样补偿?

08年11月停薪留职合同期满,之后单位说不在办停薪留职,但是直到现在都没通知上班,也没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我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我哪些补偿?另外如果单位开除我又会有哪些补偿?(注:到09年我以有20年的工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些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二十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支付职员二十个月的工资,若是职员与单位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类型的合同,裁员时被辞退时有二十年工龄,那么是有权利提出支付双倍赔偿金请求的权利的。若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些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要是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进行辞退劳动者的,都是要根据劳动者的薪资以及工龄进行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支付的或者是少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有管辖的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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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五)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你工作了20年,是否属于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08年11月停薪留职合同期满后,不管通知不通知上班,你应当去上班,而不是等通知上班。因为停薪留职合同期满后,你上班的义务就自动恢复了。
2、如果单位坚持是你不来上班,可能对你不利。严重的话,以开除处理的话,什么补偿都没有了。
3、相信你是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大概不会这么绝情,你先去要求安排上班吧。如果不安排,你再谈解除合同补偿的事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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