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社保欠费,员工的生育津贴一直报不下来,现该员工的产假已经过了但是一直不来上班,要求个人这部分个人承担,公司这部分公司承担,请问这样要求合理吗?我们公司连续15天旷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在跟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需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