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0年分配到福建省机关工作,2003年从机关分流自谋职业,至今没有工作,我想办理社保,原单位说是前十二年的工龄可算是视同缴费,可是省市的社保局踢皮球,说是不认,需重新按灵活就业人员从头开始,现今我已不满十五年的缴费期限,找头无路,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