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买的房子,首付以及到现在的月供,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再还,最近和交往了快3年的女友准备谈婚论嫁了,她从买房前就和我住在一起了,现在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否则不结婚,我也理解她是怕如果万一离婚自己什么都没有,可我不想,我是想就算万一离婚了,婚后的财产可以一半给她,房产给她从结婚到离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给她,但房产证绝对不能改,我付的首付,凭什么加你啊,说句不好听的,今天改了,明天你说要离婚,我也给你一半房产?这合理嘛?但又不想这么直接跟她说,请问该怎么委婉的劝服她?
我们现在还是相爱的这点肯定,要不3年了早分了.难道爱她就得给她?我爱她,她也真心爱我吗?就算现在爱,能保证明天她不会有别人了?凡是说应该给的,我觉得都是你们没遇到呢,等你们遇到这情况了,你们也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