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劳动纠纷的民事案件,现在立案都4个月了,还没审理,我该怎么办?

我一个劳动纠纷的民事案件,8月中旬在A法院立案,注明是执行简易程序,10月上旬开庭,开庭当日我们都去了才告诉说,被告申请了管辖权异议,庭都没开就给一张转院的裁定书,说转到B法院审理,到现在都又2个多月了,期间一直问,B法院都没接到案件,A院系统上案件又是归档,今天又去B院,坚持问才去给我查了下,案件到了,在立案庭,又说被告提交的租房合同,和办公照片证明,不足以证明办公地,需要提交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太无奈,不知道又要多久,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都没有时间规定的吗?有没有什么好点的方法快点结案啊?

1. 受理你案件的法院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
2. 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3. 院长批准延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即使是经过院长批准,也超过了审限的规定。
4. 实践中有很多法院不顾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拖延时间。你什么时候能拿到判决书无法确定。
5. 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应。追问

谢谢你打这么多字回答!

我就知道有人要删,我先就截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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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0
六个月内按法律必须完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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