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14届应届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均在毕业后派回原籍,档案挂在当地人才市场。于2014年10月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了2015年的国考,国考成绩是要在1月中旬出来,如果我在2014.11—2015.1这段时间内签了劳动合同,假如有幸进入了资格复审,有如下疑问:1、会对我的应届生身份的审核有影响吗?2、如有影响,在资格复审前进行解约还能不能算应届生?3、因为我的三方协议还没签过,报到证也是到人才市场的,加入有幸最终录取,能查到签过合同么? 复制粘贴的就不要粘过来了,求懂的回答,感激不尽!
对应届生身份审核不会有影响,鉴于你签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在次年就不能再视为应届生,若未签劳动合同,毕业后两年内都可视为应届生;
2.没有影响,只要你签过劳动合同,过了今年不管解约与否,以后都不再视为应届生。
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还是有点疑问,因为我是2014年6月毕业,报考2015年的公务员,那应届生应该算是2015年6月份毕业的才是应届生,但我报名时确实也没落实工作,只担心在成绩出来前签了合同会不会造成已经落实工作就没有应届生身份的问题?
追答没事的,你没仔细看国考简章吧,2015年的公务员报名时间是在2014年12月,实际其所说的应届毕业生是包括2014年6月到2015年6月的,简单说你报名时没有签合同就是可以视为应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前会叫你提供材料,主要看你毕业证上的时间,但不会仔细查你是否应届。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询问报考单位,将你的情况反映后,一般他会叫你带上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单位开的证明,证明你报名之前实为应届,然后复印作为证明材料。
唯一的影响就是,我之前说的,过了这次考试你就不能再作为应届生报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您就不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序列,您是2014年毕业的,在毕业两年的择业期内未就业才算是应届毕业生。
在资格复审的阶段,您只有能够提供资格复审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就可以了,不过如果是考上了您就需要在政审之前和单位进行解约,解除劳动合同。
您也可以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更多公考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追问我的三方协议还没签过,户口档案都挂在当地人才市场,报到证也是到人才市场的,资格复审时应届生的材料的我都能提供,假如在成绩出来前(报名时确实没落实工作)我签了合同(不签三方),户口档案我也不迁到单位去,那资格复审时不说签过合同能不能通过?或者有幸面试通过,政审前我再解除合同可不可以通过?
追答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非常严格的,如果单位给您买了社保的话,在社保局是有记录的,您需要在资格复审之前和单位解除合同,并且需要进行重新改派。
您现在就可以联系学校进行重新改派进行改派,具体的手续需要咨询学校的相关人士。
我当时毕业是派回原籍,报到证到原籍的人才市场,没有到单位,这个报到证还需要改派嘛?还有合同是查不到的,社保查得到是这意思嘛?
追答单位买了社保,在社保局是查得到记录的,因为签了劳动合同就没有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因此需要重新派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因为我是2014年6月毕业,报考2015年的公务员,那应届生应该算是2015年6月份毕业的才是应届生,按规定,未落实工作的,才能在毕业两年内算做毕业生, 那我签了合同,意思是只要不说也可以算做应届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