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十二月中旬进公司的。试用期一个月。一月份签的合同。但至今没有拿到合同。公司近期准备开业,本月18日晚上,口头通知我。说我不适合在公司上班,让我从19号开始不用上班了。公司在筹备开业期间,公司的规章制度都没有。就随便辞退人。发工资,是发现金,而且没有工资条给我们。我手上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跟公司有雇佣关系。该怎么办?能得到赔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