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请问按照劳动法我应该得到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已经做一个月零九天了,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他们所谓的规章制度是,开会时不可以离开会场,包括人有三急在内,而我就是违反了这一条,导致被公司开除,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被公司开除,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补偿吗?有谁懂劳动法呀?帮帮忙,我后天等着解决这件事呢,公司说后天我们一起到劳动局去发我的工资,可是公司不承认给我赔偿金,或者双倍工资,我不懂劳动法,只是听说被公司开除应该获得双倍工资,不知道后天胜者会是谁?

第1个回答  2010-10-09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
第2个回答  2010-10-10
首先,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其次,规章制度是否通知过你,没有通知过你,或者你根本没有看到过,该规章制度对你没有约束力。
第三,开会不得离开会场(包括三急),这样的条文本身就不合理,不合法。
胜诉关键在于证据。
第3个回答  2010-10-20
1、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他赔偿你双倍工资。
2、规章制度是否通知过你,没有通知过你,或者你根本没有看到过,该规章制度对你没有约束力。
3、开会不得离开会场(包括三急),这样的条文本身就不合理,不合法。
胜诉关键在于证据。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将你的问题告诉他们。(还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工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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