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3-11-25
首先,针对劳动者来说,更加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排除那些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因工作年限满十年而被无辜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在08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法保障了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依法签订,从而杜绝了一部分的事实劳动关系,从书面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基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更能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缴纳程度.在用人单位拒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上,都提出了一定的保障措施,劳动者可以此为据离开用人单位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且在用人单位员工手册的制定上,也不仅仅规定公示即可,一般要求劳动者签收,否则劳动者可以未见过员工手册,或者其制定程序不合法,而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过错性解雇时,为劳动者加多了一层保障
其次,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使管理更加规范,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相应的劳务派遣形式,可以有效地分散原用人单位对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