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在杭州接手个店面经营,但另人头疼的是涉及到高额转让费的问题,在网上也看了一些相关的讨论,但总是觉没说到点子上!从面上来看似乎是店面的装修及设备,成形的经营,一定的客户群等等因素的折价构成转让费.问题是店面是租用的,我认为要使"转让费"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因质是"租赁权"或是"续租权"能撑握在支付"转让费"的一方.不知对否?还有合同法上关于"租赁权"或"续租权"有何相关规定!请法律方面的高手给个答案!这里先谢过!
上文说的"'转让费'价值得以实现",其实就是在我不想续继经营下去想转让生意时,前面付出的转让费能否从下家收回来的问题!它的法律上的立足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