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继承法案例分析(思修作业)

题:曾某夫妻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其女于2003年去世,留有一子丙,即曾某的外孙。2005年曾某去世,去世时留有房屋六间,存款12万元。曾某生前给妻子和儿子留下遗嘱:三间房屋留给儿子结婚用。对于其他财产如何处理未作表示。
问:房屋六间,存款12万元,如何分配?理由?
在6月16日结束之前需要答案!!!!

六间房子其中三间为曾某的妻子,三间为其儿子,12万元的存款其中6万元归其妻,剩余6万元儿子与外孙女各3万元.
六间房与存款为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分.曾某只对他自己的有处分.对遗嘱没有涉及的按法定继承,女儿死后,外孙女获得代位继承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9
如果遗嘱有效,曾只能处分自己与曾妻应得共同财产,也就是三间房子的一半。另一半是曾妻分得的共同财产,不能参与遗产分割。三间房子价格的一半(房屋评估估价)及存款12万元的一半6万元归曾妻,另剩余的房款及6万元由曾妻、甲、丙(代位继承)三人平均分割。
第2个回答  2009-06-15
由于12W和6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曾只能处分其中3间房子和6W
甲分得3 间房子 2w 丙无法分得房子 分钱2W 曾妻分得3间房子 钱8W
第3个回答  2015-08-25
这样吧,从学习的角度,如果想写一篇好的作业,建议你可以试下无讼和北大法宝,然后用关键字搜索,如“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等。
找到案例后,如果有时间,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案例,当然这取决你对继承法的理解程度,如果你是法律专业的,建议选一篇好的判决书,分析一下这个案例的事实、争议焦点和法院的认定,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还原这个案例;如果你不是法律专业的,建议选一篇一般的判决书,以你自己的理解去把这篇判决归纳一下即可。
案例分析,就像阅读理解,就当这是一个中文的阅读理解题吧,想要做好的话,建议多花时间弄一下。
第4个回答  2009-06-15
请查阅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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