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一的。老师上课讲过,但还是不太懂,具体题目我没有,题目大概说的是:
张三的亲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张三的父亲又娶了个妻子,也就是张三的继母。张三和他父亲长年关系不好,他便和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多年之后,张三的父亲去世了,父亲生前列了份遗嘱,遗嘱中说:张三和张三的继母每人各自可分得他一半的遗产,但继母认为,张三已和他的父亲断绝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请问:(1)这份遗嘱是否有效?继母的说法是否正确?请结合《继承法》的相关知识进行说明。
(2)财产究竟应该如何分割?为什么?
帮忙回答具体点,急!!!!!!!!
谢谢!!!
急啊,我们明天(周三)晚上就要考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