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以公司的采购订单通用条款。
以下简称“买方”)的书面同意确认函件。
1.2 此订单,以及订单中所引用的其他文件,构成了订单各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所有以前有关本订
单的协商、建议书、书面文件或口头协议。
2 品质要求
2.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订单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业医学安全规定、双方认可的卖方产品说明书
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买方提供或采用的技术说明、图纸和其他说明(如果有的话)以及双方
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
2.2 订单产品说明书中包含排除卖方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该说明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
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除非买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订单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
规定的卖方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买方。
2.3 如果没有上述可参照的标准,则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买方实现采购目的并满足买方及买方最终用
户(指买方采用本订单产品的用户)的需求。
2.4 卖方提供的订单产品为产品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并非卖方以翻新等方式所生产;
2.5 订单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订单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
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
2.6 订单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
2.7 卖方对其提供的产品享有完全的权利,同时没有索赔、扣押、抵押或其它行为存在或威胁到买方,以致
妨碍到买方对产品的使用和销售。
2.8 卖方对本订单的执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订单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若本订单产品为进口产
品,则本订单产品须符合产品进口、生产、储存、销售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且产品为
正常进口、已办理了合格的商检、海关手续。
3 检查
3.1 买方有权检查卖方的供货执行情况。经事先通知,买方有权为此目的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卖方的生产工
厂或分包商的生产工厂。卖方应承担除往返交通费以外,因检查产生的所有费用。卖方应在其给分包商
的订单中包含相同的要求。
3.2 如约定进行专项检查,卖方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买方其具备检查条件(除非另有约定),并与买方约定检
翔鹭腾龙集团 采购订单通用条款
XIANGLU&DRAGON GROUP GENERAL CONDITIONS OF PURCHASE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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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时间。如因卖方责任,订单规定项目到约定日期不具备检查条件或订单约定项目缺陷造成反复检查,
或需要进一步检查,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 装运、包装
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卖方应承担交货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服务、
技术支持以及其它所有费用。发货前应提前电话通知买方收货人到货时间、货物数量、货物重量、占地
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在到货时卖方须提交详细装箱清单。
4.2 如果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且买方没有雇佣承运人或约定特别的运输方式,卖方应代办运输事宜,并承诺
将货物以可靠的包装并以运输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同时卖方将承担
因不能满足装运条件或不能满足约定日期而采用更快速的运输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4.3 卖方应至少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或者按照买方的要求,对订单货物进行包装、标记和发送。如果卖方
提供的货物应遵守有关危险或有毒物质的法律或规定,或者货物的处理应遵守危险废料的规定或任何其
他环境或安全和健康规定,卖方必须书面通知买方。卖方必须提供所有有效的装运证明、符合工厂危险
材料信息系统的标牌、符合工厂危险材料信息系统的材料安全数据表以及关于装运、安全、搬运、暴露
和处理的说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