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规律包括强度律、差异律、活动律、协同律、组合律、和活动律等。
一、强度律
强度律体现的是感知对象的强与弱的关系,这个强与弱取决于刺激的强度,强度越高,越容易被清晰感知。因此,在教学中要求教师在讲课时,音量不要过低,板书字迹、图片内容不要太小,就是为了保持一定的强度,使全班同学能听得清、看得见。
二、差异律
差异律体现的是对象和背景之间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对象与背景差异越大,感知效果越好。因此在教学中要想使学生能很好地感知对象,就要增加对象与背景之间的差别。因此,在教学中,板书时用白粉笔在黑板上写字,重要的部分可以用大一些的字,可以在那些字下面加点、画线,也可以用彩色粉笔。
三、活动律
活动律体现的是相对的静止和运动关系。在静止的背景上,活动的对象容易被感知,也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因此,教学中可以使用活动性教具,演示实验,放幻灯片、教学电影或录像等,可以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四、组合律
组合律体现的是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在时间上彼此接近、在空间上彼此接近或相似的刺激物容易被知觉为一个整体。因此,教师在绘制挂图时,不要在需要学生感知的对象周围画上与之类似的线条或图形,在不同的对象之间留空或用色彩区分。
五、协同律
协同律体现的是感知阶段口眼手的协调关系。如果学生能使用多种感官去感知同一个知觉对象,那么,从不同感官获得的信息将传递到大脑,从而获得对事物的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