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 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循吏列传》里面的。这个故事首先你知道不?
翻译很简单,李离因为错误的判决了别人死刑而自杀抵罪,通过他的这种行为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家法律。
具体的懒得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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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5
李离错判杀人罪而伏剑身亡,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法。
选自《史记·循吏列传》“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

太史公曰 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什么意思
翻译很简单,李离因为错误的判决了别人死刑而自杀抵罪,通过他的这种行为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家法律。具体的懒得展开了。

<史记 循吏列传>全文翻译
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⑩,失死则死(11)。公以臣能听微决疑(12),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13)。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

《史记》研读403:循吏列传
太史公曰:“循吏”等同于“清官”,是指那些政绩卓著、奉公守法的良吏。孙叔敖只建议了一句话,楚国的市场秩序就得到恢复。子产病死后,郑国的百姓号哭不止。公仪休看到自己妻子织的布好而把她驱逐。石奢放走自己的父亲后甘愿身死,成就了楚昭王的名声。李离因为判决杀错人而伏剑自然,晋文公得以矫...

李离伏剑文言文译文
2.李离伏剑的译文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他错误地听取了下级的汇报而判人死罪,把自己关押起来定了死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并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不和下属平分利益,现在我听了下级错误的汇报而判人死罪,却把罪转嫁到...

李离伏剑的故事是真的吗
晋文公说:“官阶有高低,处罚也有轻重,这案子是下面人弄错了,并不是你的罪责啊!”李离说:“我的官职很大,从没有让给下属一点权;享受很多奉禄,却没有赏给下属一点利益,现在错判案件而杀了人,却把罪责推卸给下属,这可没有听说过。”说完,他不顾晋文公的劝阻,伏剑自杀了。这就是历史上...

过杀的意思是什么
在古代文献中,“过杀”一词有着不同的含义。首先,在《史记·循吏列传论》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这里的“过杀”指的是李离误杀之事,他因为误杀了人而选择了自我牺牲,以此来表明自己的清白和对法律的尊重。另一层含义则是“过杀”被用来形容严格节制。例如,在...

循吏传文言文答案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 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 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节选自《史记·循吏列传》)①尺籍:汉制,把杀敌斩首的功劳记录在一尺长的竹板上,称“尺籍”。 此句是说男子不必再当兵出征。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

循吏列传作品注释
李离,晋文公的法官,因误听杀人而自拘当死。文公辩称官员有贵贱,处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李离罪过。李离回答:居官为长,不与吏争位;受禄多,不与下分利。误听杀人应受死。文公表示是否有罪取决于王,李离坚持立场,辞不受令,伏剑而死。孙叔敖、子产、公仪子、石奢、李离,他们的事迹彰显...

国法大全名词解释
国法的解释[national law;law of the land] 国家 的法律规定 伤天害理,国法难容 详细解释 国家的法纪。 《周礼·秋官·朝士》 :“凡民同货财者,令以国法行之。” 《史记·循吏列传》 :“ 李离 过杀而伏剑, 晋文公 以正国法。” 宋 苏轼 《辨谤札子》 :“而 君锡 等辄敢挟情公然...

李离以身殉法的做法可取吗你是怎样看待的
李离介绍:李离,春秋时代晋国晋文公(前636—前628)时期的理官,生卒年无从考证。他是迄今为止正史中能够查到的最早的以李为姓的人,却很可惜没有能够在李姓的早期发展史上获得应有的地位。作为理官,因为听信下属之言而错判了一个死刑案,他为此懊悔不已,伏剑殉法。同样可惜的是,这种“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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