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但不经仲裁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我们已经起诉了,法院已经开庭审理完了,但被告通过关系找法院个别人 要求我们回去重新仲裁,是否有法条规定开庭前双方未提出意义的,可以不通过仲裁

就算之前双方约定仲裁,一方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来应诉答辩了,视为放弃仲裁,接受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8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5、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146、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第2个回答  2009-06-25
可以,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仲裁只是个行政手段,只是个依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