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这种情况,公司辞退我是口头说的,公司事后不承认有此事,它们逼着我自己辞职不给予结算工资《或者给予几元钱一天的工资》怎么办。劳动法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说法。但我自己去辞职公司又不批准《公司说要提前三个月才行》,但我不想再在公司做下去了,可以不用提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