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退,仲裁的时候如果公司不承认辞退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的,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此时职员需要带着当初建立劳动关系时签署的劳动合同、工资卡等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的仲裁请求。一般来说,只要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此时就会被受理的。
法律分析
遇到口头辞退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的,此时职员需要带着当初建立劳动关系时签署的劳动合同、工资卡等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的仲裁请求。一般来说,只要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此时就会被受理。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告知、口头解除两种,若是职员并没有违反单位的规定,但是却被口头辞退了,且在离职时单位也没有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那么职员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是起诉的方式来维权,选择不同的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是有差异的。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未出具之前按时上下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责令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劳动监察介入之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均有了证据,才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3
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未出具之前按时上下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责令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劳动监察介入之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均有了证据,才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之后就不出勤,到时候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劳动者无法证明辞退行为存在的反而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