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 法律问题

我在一家小个体厂上班,前段时间老板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找了我!说是“劳动合同”什么乱七八糟的!让我签个字就可以了!我文化程度不高!也有点粗心看都没有看就签了!
放了一个多星期假到前天,我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说是我为XXX担保向银行贷款了20万元,贷款人跑了。
了解了一些情况后才发现,那位老板先是用书面文件证明我是个“公务员”月收入6000元左右!银行才答应贷款给他的!可实际情况呢?我在他小厂里面上班一个月才1200元左右,而且不是月月发工资的,每个月去老板那预支300元生活费!我做了真好4个月,应得4800元工资,实得1200元!还差我3600元!现在老板跑了!我的工资没有拿到不说!还拿到一张传票!法院如果叫我还钱我拿什么还啊!冤枉啊!
请帮帮忙!给我想想办法吧!我现在吃饭都成问题了!
1.老板在放假的几天里把厂里的机器都卖了!房子也退了!
2.有人叫我报警说受骗了!公安机关会受理吗?

法院不可能这么快就下传票的,你要看清楚,是不是人民法院的传票。法院的公章中间有一个国徽,请注意辨别真假;

短期贷款的还款期限最少也要三个月,未到还款期限,银行不能起诉担保人。

你签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1、如果把你当作保管员对待,以保公务员的身份担保,必须由你单位出具“该同志是我单位公务员,赂财政供养人员,月工资约多少元”这类证明;2、并加盖单位公章;3、必有由你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不面签字。

银行工作人员与老板一起弄虚作假,欺骗银行,骗取贷款,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一是担保合同无效;二是银行工作人员由于审核不严,他自己就应当相应的责任;三是如果是恶意骗钱,他们都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根据上壕分析,特建议:1、向公安机关报警(不管有没有作用);2、把传票拿给法院的人看一下,辨别真伪;3、如果法院要开庭,你就依上述观点在法庭上陈述。

结论:你不用担心,你不会承担还款之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03
银行审核贷款中,没有认真核查担保人,银行本身有一定过失。
你乱签东西,有过失。
你老板故意骗贷,携款潜逃,涉嫌合同诈骗罪。

现在银行会找你让你兑现担保,但是你没有实际担保能力,法院不可能把你逼到活不下去(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的钱,法院不会收走的)。而且你应该向法院说明情况,一般来说法院也不至于不考虑(反正你也是真赔不了)。

我建议你现在报警,如果能提供线索能找到老板,什么都好说。

补充:
1)他捐款跑啦。
2)会,这老板涉嫌贷款诈骗。
第2个回答  2009-07-02
1.马上向公安报案,你的老板涉嫌合同诈骗。
2.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担保合同。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样,银行要求你还钱就失去了依据。
3.收到法院的传票,不用怕,过去说明理由,并且以上两点都可以用来为自己辩护。
4.你说“那位老板先是用书面文件证明我是个“公务员”月收入6000元左右!银行才答应贷款给他的!可实际情况呢?我在他小厂里面上班一个月才1200元左右,而且不是月月发工资的,每个月去老板那预支300元生活费!我做了真好4个月,应得4800元工资,实得1200元!还差我3600元!”
以上内容必须提前准备好证据,这个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09-07-02
你的担保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就无效的担保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你对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是保证,因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另银行在办理借款时存在严生违规程序,即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故此,你的保证也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的。放心吧。
第4个回答  2009-07-02
1、你一时疏忽签了一份担保协议,因你的过错,法律上应承担责任;
2、不过不用担心,因为你的经济条件,法院也拿你没有任何办法,放心法院不会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3、对于你老板的欺诈,你应该去报案,这是唯一能解决你问题的方法,公安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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