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7-03
银行审核贷款中,没有认真核查担保人,银行本身有一定过失。
你乱签东西,有过失。
你老板故意骗贷,携款潜逃,涉嫌合同诈骗罪。
现在银行会找你让你兑现担保,但是你没有实际担保能力,法院不可能把你逼到活不下去(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的钱,法院不会收走的)。而且你应该向法院说明情况,一般来说法院也不至于不考虑(反正你也是真赔不了)。
我建议你现在报警,如果能提供线索能找到老板,什么都好说。
补充:
1)他捐款跑啦。
2)会,这老板涉嫌贷款诈骗。
第2个回答 2009-07-02
1.马上向公安报案,你的老板涉嫌合同诈骗。
2.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担保合同。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样,银行要求你还钱就失去了依据。
3.收到法院的传票,不用怕,过去说明理由,并且以上两点都可以用来为自己辩护。
4.你说“那位老板先是用书面文件证明我是个“公务员”月收入6000元左右!银行才答应贷款给他的!可实际情况呢?我在他小厂里面上班一个月才1200元左右,而且不是月月发工资的,每个月去老板那预支300元生活费!我做了真好4个月,应得4800元工资,实得1200元!还差我3600元!”
以上内容必须提前准备好证据,这个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09-07-02
你的担保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就无效的担保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你对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是保证,因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另银行在办理借款时存在严生违规程序,即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故此,你的保证也是无效的,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的。放心吧。
第4个回答 2009-07-02
1、你一时疏忽签了一份担保协议,因你的过错,法律上应承担责任;
2、不过不用担心,因为你的经济条件,法院也拿你没有任何办法,放心法院不会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3、对于你老板的欺诈,你应该去报案,这是唯一能解决你问题的方法,公安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