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您帮我看一下这情况该怎么解决!
事情开始应该是十多年前了,我父亲因建房后欠别人钱,便想房屋抵押贷款,因为我爸不认字,没法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继。便找别人帮忙贷款,他跟“帮忙的人”商议好贷到钱便从中提出一部份做报酬,但这“帮忙的人”从银行拿到钱后便没有把钱给我父亲,中间我爸只是被通知签字什么的,就这样我们钱就被别“帮忙的人”拿走了。至到今日他也没还款,我爸原为是自己借款人但最后自己成担保人了、房产证也被银行扣押。(是不是担保了这钱必须是我们还了才能拿回房产证)。
当时贷款4万,以前打过两次关司第一次我们赢了,后一次我们输了。银行过后也没有追究过我爸。【为什么不追究了呢,我爸有些想法就是(是不是已经消掉了,不再追究我们了),但是房产证也不在自己手里又该怎么办。】由于时间太长了,房产证也没在自己手里,心里特别不安,想拿回来。但是到现在为止时间太长了,如果算利息什么的我们是不是就得把他一生的心血赔给银行了?
想您帮忙出招,我们哪些地方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希望用法律的手段拿回自己的东西。现在该做些什么。
主要问题就是:
1、我们是不是非得还上钱了才能拿回房产证!
2、还有我们这个担保合不合法,本来我爸都不识字,中间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3、还有就是退一万步讲就是我们把当初的4万块本金还上,能不能还我们房产证。
超初贷款是1997年,当初打关司是2000第一次,2001年第二次,我看判决书上有提到房管局评估,他会不会有档案。
追答我没有看到判决书,也不是很清楚判决书上面的房管局评估的具体意思。但是,房管局评估只是评估所建造房产的价值,从而看是否能够偿还当时的欠款。法院的判决书在法院必然有档案,一般保存从10年到20年左右。至于房管局会不会有档案,这个就需要询问一下有在房管局或者房地产公司工作过的人,我真的不是很清楚。不过现在问题是,银行没有实际的执行您家里的房产(但是不代表银行没有通过其他执行方式进行了执行)。我有两个建议,仅供参考:1.问问房管局能不能挂失补办房产证。2.有条件的话,找您所在地的当地律师进行咨询,或者没有条件的话,就到当地的司法援助机构进行咨询。我所说的仅供参考,我也尽力了,祝您好运。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