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昨天上午我和朋友开车去逛街,由南向北行驶,当走到目地地时由于没有停车位所以向路的西边上有停车位,所以慢慢的向西边空位上停车。当车子差两三步没有到停车处时。从北向南有一辆摩托车朝我的方向驶来,我就马上躲让摩托车了,可是由于它开的太快,躲不既就撞上车尾,咣一声撞上了,我没有犹豫从车上下来查看摩托车司机,他当时躺在地上摩托车压着他,我这马上查看,我当时看到摩托车的车头是朝着北的,二话不说先把车子扶起来,查看了伤人的受伤情况。但是那个时候慌了我没有拨打122,也没有拨打120。我问了生者以后,找朋友把她送到了医院,医生告诉我是锁骨骨折,动手术我们给了他2000块钱,请告诉我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呢。

这件事情很难办,首先没有报警,责任划分就不明确了,现在再报警事故第一现场没有了,交警还是很难判断谁的责任。看看是现场是否有监控,要是有监控的,还可以报警求助,警察会调取监控,然后来化分责任。现在是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各是多少,因为牵扯到赔偿问题,赔偿的多少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的。除非你愿意承担全责,对方的损失都是你来赔偿,否则就必须化分责任。

从你描述来看,你的责任大一些,因为你是在路的一侧向路的另一侧移动找车位,影响了正常直行的车辆,尽管对方车速快,但你的责任大一些。抓紧找警察吧,或者和伤者商量一下,赔偿他医药费的一部分,要是同意你们私聊也可以,但要签个协议,把经过些清楚,一次性赔偿多少都写清楚。但估计伤者不能同意,因为他已经骨折了,实在不行还就得报警求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1
需要交警现场勘测是谁的过错,就是谁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9-25
我国法律虽未就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规定,但是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因为只要其设计最大时速超过20km/h,重量大于40kg,并且不具备单独人力驱动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对于此类超标电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如果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就必须按照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性质处理事故。详情
    官方电话
第3个回答  2019-10-31
一、如果是我们机动车全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如果是机动车负全责,首先看看骑车人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严重,先打电话叫
急救车
,然后打122报警处理。接着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由保险公司处理。
二、如果是骑车方有责任,一定要鉴定电动车属性
如果是
电动自行车
有责任,那么这就有的聊了。我们必须要提醒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进行鉴定,这样才有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1:先打电话报警
别慌!如果人受伤了,还是叫急救车、报警。如果骑车人没受伤或是
轻微伤
,那么一定要打电话报警,并且此时一定要牢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2:鉴定对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
因为如果对方的电动自行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②重量超过40公斤
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电瓶
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
机动车事故
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
注意3:如果是违规车,将被视同为机动车处理
如果鉴定结果出来,电动自行车属于“
超标车
”.那么骑车人如果没有摩托车
驾驶证
的话,
就是
无证驾驶
,处以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
。如果他有汽车
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因此大
多数使用超标车的骑车人都会有所顾忌。
第4个回答  2020-08-07
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如果感觉不合理,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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