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实习生协议,做了五天突然辞职被要求赔偿违约金一千多块。否则入档案。暑假本来打算找一份暑期工来做,人家介绍我到一家酒店的自助餐厅里干,我就来面试还办了健康证。入职当天签订了实习生协议,具体内容我不知道,只有一份而且只有酒店那边才有,我手上没有。因为有急事我昨天提出辞职,然后餐厅部主管让我离职了,去人事部那边说我因为突然辞职要赔偿酒店的损失一千多块,如果不赔偿就要入我的档案。我说我不要工资了怎么还要赔钱,他们说他们酒店损失。我当初交了好多复印件,什么最高学历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还有健康证。昨天人事部叫我走人,但是我觉得我手续还没有办完她们没理由赶我走,我就在宿舍住了一晚,本来今天想回去协商说再做三天你们把手续弄完我再走,这样你们不难堪我也不用赔钱写档案什么的,但是餐饮部主管说已经把我离职了,手续没办完是我自己的事情,跟他们没关系。那我昨晚睡的一晚就算是又要赔偿了?我是不是又要赔偿更多的金额。不知道入档案什么意思,我要赔钱吗,公安那边留了我的备案,我现在是要被抓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