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委托加工中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是怎么回事啊?

那个阶段交消费税,那个阶段交增值税啊?收回后怎么做分录呢,谢谢大家了

1、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
(2)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
A、分别纳税主体,对于消费税,委托方负有纳税义务(却不是由委托方自己来计算、申报、完成纳税义务),由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缴这个概念)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
B、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的,并不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委托方按如下顺序计算应被缴的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公式计税。
C、增值税,只要销售一次,就要计算缴纳一次。谁销售,谁就是纳税义务人。
D、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
对于增值税,道道征收(销售每实现一次就要计算缴纳一次);对于消费税,只征一道(在生产并销售环节征收)。
4、
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的,因为增值税道道征收(有增值嘛),仍要计算缴纳;对于消费税,因为只在生产并销售的环节征收,所以再销售不再涉及消费税问题。
委托加工收回继续生产消费品的,消费税应税项目已发生改变,本企业又发生生产并销售这一环节,所以要计算缴纳消费税。对于本企业产品中包含的领用原料(委托加工收回物品)中所含消费税可以抵扣(个别的消费品除外)。
5、
会计分录
收回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9
由于是委托加工收回,你们的非连续生产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所以,你们的消费税是0
你们的委托加工的增值税=(8+1.8)*17%=
1.666
销项税=10/80%*17%=2.125
应缴纳的增值税=2.125-1.666=0.459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3
委托加工就加工费用缴纳增值税,就加工方代为提供的辅料,属于消费税征收目录中的,缴纳消费税
拿回来的物品,消费税应该计入产品成本。假如用于销售,增值税不计入成本,可以用于抵扣。假如用来进一步加工,则做转出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27
借:委托加物资
贷:原材料
受托方开来的发票 增值税、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加工物资收回(还要继续加工)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消费税如果企业继续加工可抵扣,直接对外销售记入成本,不可抵扣。
第4个回答  2009-09-23
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发出加工材料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受托方开来的发票 增值税、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加工物资收回(还要继续加工)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消费税如果企业继续加工可抵扣,直接对外销售记入成本,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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