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到证,接收函,户口迁移证的问题!很急!!

我是09应届毕业生,家是齐齐哈尔的。我只是想把户口和档案落在哈尔滨。

我们学校发了3份就业协议,应该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共3份,签完后自己一份,单位一份,学校一份,后来学校那份交给了省教育厅,希望大家可以仔细的看看这些内容,有点乱。。。。呵呵。。。

但由于学校种种规章制度,我就签了一份假的就业协议,这份协议上盖的单位的公章是一个电脑商场卖电脑的小经销店!

但到我改派那天,碰见了我的同学他说去省人才开个接收函就行,我去了省人才开了张接收函,但我没在就业协议上盖章,然后就拿着省人才的接收函去省教育厅去改派了,不知道改派后的地址会是单位还是省教育厅!

但我不知道我的就业协议上没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章,可是我在省人才开了个接收函。这两样有什么区别吗?

这样的虚假协议对我有什么影响吗?例如工龄什么的!

以后户口档案迁走是否方便?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找到工作了,但出于使用期!还没有转正!以后还用改报到证吗?

有点乱,希望大家可以回答我的困惑!!!!
还有就是我的户口是齐齐哈尔的,不用改户口可以吗?我在网上看到说都得改的~~!

你说的确实比较没有头绪,不过关键问题就是你问有什么办法让你的户口和档案留在哈尔滨,不迁回齐齐哈尔。实际上很简单,毕业以后你在哈尔滨找一个工作单位(不给是真是假),由工作单位开一个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去学校办理报到证改派,只要将档案转移到哈尔滨的人才市场寄存,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你不就将档案和户口留在哈尔滨了吗,注意你去学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时候就告诉学校,工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不能接收保管档案,所以只能寄存在人才市场,同时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所以户口页只能挂靠在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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