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2月份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实习,当时没有签定任何协议,只是口头上说是没有工资,表现好就留下。我因为想留在这家公司,就同意了。于是我在这家公司一直实习了7个月,没有一分钱。到今年7月份,公司给我转了试用(2个月)。现在我的试用期已经到期,公司却以考核不通过为由让我延长试用一个月。请问:1.我实习期没有协议没有工资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是否违背相关规定?2.公司可以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吗?如果我由于拒绝延长试用期而被开除,是否说明公司从一开始设下一个实习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