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两年,但是试用期是三个月,在三个月要满的前三天公司要辞退我,这合理吗?是否需赔偿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司与您的试用期约定不合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追问

意思是我已经过试用期了,要辞退我,应该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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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2
不管是什么
原因辞退你
只要给你全工资
就不错了,很多公司
辞退员工,找各种理由
扣工资,你也不要
去要赔偿了,否则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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