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就是: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条件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律对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意期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约定具体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要不出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这种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终止。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
①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
②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论劳动者还是公司来说,都是无固定合同更好些。
企业方面:
1、省去不断办理招工、培训、离职、退工、补偿等等手续。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人力资源工作的重心可以转移到如何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增加员工归属感等实质工作。
员工方面:
1、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员工的保护,省去合同到期单位可能不签的顾虑,安心工作。
2、该份工作可能是一辈子的工作,从而可以长期规划,不断学习增强个人能力学识及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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