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不给经济补偿金,我具体应走那些程序讨要合法权益?

我是公司招聘到商场上班的促销员,已经连续工作12年,今年3月底公司作出我所在商场不在经营的决定,一直失业至今,公司为逃避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我去相距100多公里的另外地方上班,不去就辞退我,这种情况我能要到补偿金吗,具体应该走那些程序

不要主动离职,也不要在类似的证明上签字。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的,如果公司以此理由辞退,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N个月工资,N为工作年限。
被公司辞退,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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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7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你首先争取解决问题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你们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你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 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 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7
主要是看合同条款如合同有这一项补偿可去劳动部门要求仲裁解决来维权
第3个回答  2020-05-17
首先,你应该向公司工会反应你的情况和诉求,如工会也不处理,那么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去举报,现在关于劳动法的劳务纠纷国家非常重视,只需要一个电话,一般都能解决。当然,你要准备相应的书面证据。最后祝愿你心想事成!追问

去劳动局问了,她说单位另外安排工作了是你自己不去胜诉不大,但是这种属于工作地点发生重大改变,我拒绝继续工作算谁的责任

追答

公司在安排你去之前也必须获得你的同意,如你确实不方便去,比如要照顾家庭,属于不可调的原因,那么你拒绝去是有正当理由的。这时,公司就应该主动和你调解,由于公司是关停,不是倒闭,赔偿是必须的,只是相应的赔偿金额你们可以商议。如公司一致拒绝赔偿,你也完全有理由找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0-05-17
你有劳动合同,不用怕去你单位所属地的劳动督察部,你把情况跟他们讲讲,会有比较公平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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