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职,离职时是不是要当天结清工资呀?

如题所述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9
是的。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有些公司发薪的日期是有规定的,比如是月底发工资,而你是在月中辞职的,这样他就不会给你当时结算工资,如果离职手续办妥了,却还没到发薪日,就稍加耐心。

如果已经过了发薪日,你就拿着离职手续等证据,到劳动仲裁去解决,不过之前最后再到原单位问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0
有些公司发薪的日期是有规定的,比如是月底发工资,而你是在月中辞职的,这样他就不会给你当时结算工资,如果离职手续办妥了,却还没到发薪日,就稍加耐心。如果已经过了发薪日,你就拿着离职手续等证据,到劳动仲裁去解决,不过之前最后再到原单位问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31
除非是是公司不要你它才回让你拿钱走人。要是自己提出离职那么要等每月发工资的日子才回结清与你的。。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26
即使正常辞职也不可能在辞职手续办妥当天拿到工资,通常情况下,会在下一个月工资发放日得到。但不能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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