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房屋共有产权恶意不同意卖房行为

如题所述

如果是共同共有,对不动产的处分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如果是按份共有应取得三分之二份额以上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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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0
  规定处置住房产权,需要住房登记人和共有人,已经受让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住房共有人不同意处置住房,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当事人可以起诉住房共有人维权。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2个回答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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