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中提到的营利性活动是哪些?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我想问的是,这个营利性活动包括哪些?有没有明确的说法?
投资国债算不算?投资股票算不算?投资期货算不算?投资房产算不算?
这些是否有明确的行政法规或者文件给予解释?

关于“营利性活动”的含义或界定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公务员参与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

二是参加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的收入在成员中进行分配。《公务员法》禁止公务员兼任一切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但是并不禁止公务员一切经济行为,而是严格限制公务员参与经营活动。

比如,公务员可以依照规定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申购、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活动,但是不准其参与上市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酒泉官方解释《公务员法》关于“营利性活动”的定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30
公务员不能经商,即使是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也不可以。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别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四)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2、法律后果
公务员法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是行政责任,不需要判刑。

构成刑事犯罪的。就是说要判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汽车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或者收受请托人干股的,或者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或者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均有可能涉嫌受贿犯罪。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仅明确禁止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开办、经营娱乐场所,同时禁止一定范围内的公务员家属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所以只要是以上行为的任何一种,该公务员最低的处罚就是记过,最严重的可以判刑。
至于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一下相关法律人士。
第2个回答  2015-04-13
只要以营利为目的的,都不行。
第3个回答  2010-08-10
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一般只是不能经营营利性的企业,不能营利性的兼职。
购买国债和房产等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在管制之列。
第4个回答  2010-08-10
利用职能的便利所取得的额外收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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