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这是一个互联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于是新成立的公司,上班的制度是上六休一,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实际下班时间为18:00但是经常会出现在正常下班以后要求员工进行培训和参加会议,导致实际下班时间为20:00或者21:00,请问这样的情况算是加班么? 公司的意思是因为是对我们进行培训和强化的训练所以都是无偿的,我想咨询下专业的人士这样到底是算还是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