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仍然在这个公司上班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在2006年7月进入现在这个公司,在2007年1月25日公司和我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了2010年1月24日合同期满,公司一直到现在(2010年5月)都没有通知我合同续签,其间我去公司行政人事部问相关人员,他称公司有时续签合同是面向很多合同到期的员工攒到一块办理,所以有的员工会拖后一点时间,但是合同上的期限开始日期是员工本人刚到期合同的结束日期。我觉得疑惑的是公司是不是在续签这个问题上搞什么小动作以规避公司的开销?我在这个公司上班而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的社保和公积金公司是否一如工资单显示的那样真实为我缴纳?没有分了,求高人解答帮忙。

  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该保留好之前的劳动合同,并且保留好在这家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续签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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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3
在公司没与你续签也没解除,在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员工按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你可以立即要求公司补签,不补签可以要求给予补偿金。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公司不立即与员工续签合同,在这段时间假如员工出现工伤,公司可以推卸责任的。不续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保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21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5-13
先到保险公司查一下 公司是否给你交了保险 如果交了就没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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