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多,前两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仍然在这里上班。最近跟公司

出离职,公司也同意了,但公司让半年不许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并让签订协议,却没有提出这几个月是否给予补偿。这份协议如果签了,会不会侵犯我的个人权益?之前的合同中写明了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但是公积金一直没有办理,在今年春节前才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补了现金给我们,这种行为违法吗?

针对第一个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此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但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针对第二个问题:
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缴纳公积金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没有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针对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相应的双倍工资。追问

感谢您的回复!我想问一下,我们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竞业限制方面的内容,合同到期后也没有继续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签署不能去对手公司上班的协议,我也必须要按劳动法的规定履行吗?同时因为我们这个行业和工作地域的特殊性,如果签了,我以后的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要求经济补偿,有没有一个补偿的标准呢?谢谢

追答

你们现在还没有签此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商议每月经济补偿的数额。这是一个双方协商的过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4-21

    春节前才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补了现金: 违法的,五险一金是劳动法强制执行的,不能以其他方式代替。

    签订保密协议公司也是要给与补偿的,不然我为什么要给你保密呢?都是相互的。

    如果公司没有续签的话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

感谢您的回复!我想问一下,我们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竞业限制方面的内容,合同到期后也没有继续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签署不能去对手公司上班的协议,我也必须要按劳动法的规定履行吗?同时因为我们这个行业和工作地域的特殊性,如果签了,我以后的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如果要求经济补偿,有没有一个补偿的标准呢?谢谢!

追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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