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韦伯的理想型官僚制理论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合法性”概念与“合理性”概念是紧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合理性”经常用于一种学理的解释,倾向于技术化、科学化规范化。而“合法性”则经常用于政治学的解释,倾向于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韦伯通过对西方社会历史的考察,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发现理性化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来的一个特有的概念,他把其称为“官僚制精神”。所谓“官僚制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理性精神”。
这里的理性精神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如规范官僚行为的法律法规、组织程序及契约等等,这些是事先基效率和形式公正原则合理地制订的;整个官僚体制具有严整的结构和内在逻辑,是体系化的;官僚的行选择是基于逻辑分析并由理智控制的等等。因此,合理性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想型官僚制模式的一个最基本原则。
韦伯是从“理性化”特别是工具理性和形式理性的角度来设计官僚制的理论形态与制度框架的。韦认为合理性有两种形式,即形式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所谓形式合性是指合乎工具理性原则的科学性,也可使用哲学的概念把它称作为逻辑形式主义,它是一种纯形式的客观的、不包括价值判断的思维方式和立场,其主要表现是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
工具理性在韦伯的解中包含两重含义,
其一是指目的,或目的-手段理性。当代生活的突出之处是系统的目的理性行动,括明确的目标定义和对达到目标的最有效途径的越来越精确的计算,这种行动对立于那种遵从传统主义习惯的行动。
其二,理性概念还体现着一种行使理性(reason)的含蓄性质,而不论是否含有手段-目程式。“一种行动类型为‘理性化’的,是指这种活动为明确设计的规则所控制,是指对活动范围的限精确,并涉及到专门概念和知识的应用,是指这种活动被系统地安排成内恰的整体。在这些特点用指工性行动时,它们意味着极其严格的操作上的精确性和可计算性。”
所谓实质合理性则指立足于某一信念理想的合理性,它是关于伦理主义或道德主义的一种合理性,仅仅对行动实行价值判断——对行动的目和后果作出价值判断。韦伯指出,实质合理性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则要求从质合理性走向形式合理性。所以,通过对韦伯官僚制的分析,我们发现 “理性化”在韦伯的论述中大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行为动机的理性化、文化知识的理性化和制度结构的理性化。依照现代理性建起来的制度和组织是神圣的,它要求用这种合乎理性的标准去权衡各种行政行为,克服“自由的随意专和恩宠,怀有个人动机的施惠和评价。”
“精确、迅速、明确、精通档案、持续性、保密、统一性、严的服从、减少摩擦、节约物资费用和人力,在由训练有素的具体官员进行严格官僚体制的、特别是集权制的行政管理时,比起所有合议的或者名誉职务的和兼任职务的形式来,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韦伯通过对社会史的研究,发现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他是否有能力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从统治的角度出发,韦伯得出了合法的概念,它包含两重含义,即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问题;而对命者来说,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
为了构建合法性的现代统治类型,马克斯·韦伯曾探讨过合法权力的三种权威基础:个人魅力型(或叫里斯马型)、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10 这三种统治类型有着各自不同的权力基础与特性。个人魅力型统治建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传统型统治建立在对于习惯和传统信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主的家臣,可以世袭。法理型统治则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的要求之上。合理合法权威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其它两种权威主要出现在传统社会中。三种统治类型具有统治的合法性,所不同的是现代统治把合法性与技术合理性结合起来,试图通过技术合理性程度的提高为合法性注入活力。这就表现为在形式合理性上和工具主义的技术设计上所作出的努力,特别是以形式化的律制度及其操作程序来把理论上的、意识形态上和技术上的努力整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合法性网络体系。
以上述权威类型为基础,韦伯相应地把社会组织划分为传统组织、神秘组织、合理合法的组织这三种类型。
传统组织是以传统权威为基础的组织。神秘组织是以个人魅力型权威为基础的组织。合法合理组织就是以合合理权威为基础的组织,这种组织也称理想型官僚制(Bureaucracy)组织。因此,统治的合法性与技术、形的合理性就成为韦伯设计官僚制组织理论的核心。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
因此,合理性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想型官僚制模式的一个最基本原则。韦伯是从“理性化”特别是工具理性和形式理性的角度来设计官僚制的理论形态与制度框架的。韦认为合理性有两种形式,即形式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所谓形式合性是指合乎工具理性原则的...
浅析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他的理论核心在于理解官僚制——一种以层级分明、集权统一和规则主导为特征的组织形式,是现代社会中实现有效统治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韦伯区分了合法权威的三种来源:习俗、个人魅力与法规理性,其中,他认为法理权威最适合于官僚制的构建。在韦伯看来,官僚组织,或称科层组织,其成员是专业化的管理人员,...
韦伯管理理论的核心是什么?
韦伯管理理论(Weber’s Management Theory)又称行政组织理论、“科层组织论”、官僚模式理论。指通过公职或职位来管理,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的一种管理理论。1、明确分工 对每个职工上的组织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作为正式职责使之合法化。2、权利体系 官员们按职务的级别和权力...
韦伯所谓的"官僚制"有何基本特征
1.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强调合理的分工,即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通过法规确立这种分工。2. 该理论倡导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确保整个组织成为一个有序的权力结构。3. 依照规程办事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运作机制,意味着管理行为必须遵循既定规章制度,确保组织运作...
韦伯的行政集权组织理论的核心精神是什么?当前这个理论有没有过时...
核心精神: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中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又是建立在法理权威基础上的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的“理想类型”,官僚集权组织被认为是理想的组织结构,意味着组织的“纯粹形式”。其合理性的内核为:第一,官僚制组织是具有明确的职权领域与范围规定的行政机构。第二,机构与官员按照等级原则...
简述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2. 该理论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来源于三种:习俗惯例、个人魅力和法规理性。其中,法理权威最适宜的组织形式即为官僚制。3. 在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两个核心概念。理解这两个概念是深入研究韦伯官僚理论的关键。4. “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官僚组织中是紧密联系的,分别涉及...
官僚制的定义是什么?
1.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强调了七个核心特征:合理的劳动分工、明确的等级制度、基于规则的行政运作、正式的书面指令、组织管理的非个性化、针对工作需求的专业培训、以及合理合法的人事管理。2. 官僚制,又称官僚体制,是指那些具有分层次结构、集权管理、以及指挥与服从关系的组织形式,它是现代社会中实施合法...
官僚制文化中心概念
官僚制,这一概念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其核心理论围绕着合理性(rationality)和合法性(legitimacy)展开。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基础,他认为,任何有效的统治都必须具备合理性基础,科层制的稳定运作和等级权力结构,正是以这种合理性为前提。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是权力施用与服从关系的典型...
官僚制文化解析机理
官僚制文化的研究通常以命令—服从的模式作为核心分析框架,这是韦伯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他的理论中,命令—服从关系被视为统治的关键,与不同的行动类型紧密相连。他区分了三种独立的统治形式:传统型、卡里斯马型和法理型,分别对应于基于传统的合法统治、个人魅力的合法统治和法律基础的合法统治,这些形式可...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的主要内容是
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的核心内容有:1、权力的基础 行政组织理论的实质在于以科学确定的“法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力实行管理。韦伯指出,组织管理过程中依赖的基本权力将由个人转向“法理”,以理性的、正式规定的制度规范为权力中心实施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