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5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社保,申请维权

我在家药企工作了近5年,后两年还做大区市场。公司在2009.12.1通知我回总部,让我离职。我和公司沟通赔偿,公司只同意给我一个月,我不同意,他让起诉他。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提出主张1。经济补偿4.5个月工资;2.补发双倍工资。3。补交进5年未交的社保(我自己办了个人养老险,有12个月公司有交公司部分)
估计自己要上庭,请专业人士给些法律依据、条款,虽看了劳动法,但是主张法律条款比较模糊。我想知道1、没有签合同双倍补偿的法律依据?2、2008年2月后的不签合同的双倍补偿只支持11个月吗?3、社保是五险一金,我可以主张五险一金的社保吗

工作5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社保,按现行规定五年未签合同的,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未交社保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15
你的双倍工资可以得到,还可以得到那么多的经济补偿金

1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是只支持11个月的,超过十一个月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国家之强制3种基本保险养老和医疗、失业,其他的法律没有要求。所以你无权主张那么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0
没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如果到2009年12月,十多个月的双倍工资呢。经济补偿金五个月。对于保险,你只能主张到养老和医疗,其他一般主张不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22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介入解决,不交社保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4个回答  2010-01-15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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