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武汉市制定本办法,旨在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等区域,以及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的建成区、都市发展区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区域。违法建设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第三条:武汉市对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区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委员会需制定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并落实市里下达的绩效考核目标。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建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通报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情况,协调处理查处违法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相关工作。
第五条:武汉市对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实行以区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依法追责,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在辖区和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城管、国土规划、住房保障房管、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园林、公安、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相关工作,配合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委员会查处违法建设。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做好控制和查处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于2008年7月25日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89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决定》修订,2012年11月2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职责分工、巡查、处置、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附则6章3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武汉市制定本办法,旨在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及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附则
第三十八条 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建成区和都市发展区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区域以外的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决定(2012...
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三、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区人民政府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以及...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介绍
于2008年7月25日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89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决定》修订,2012年11月2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职责分工、巡查、处置、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附则6章3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责任追究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派出机构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所在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的组织、协调,造成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不力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职责分工
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乡镇)和所属相关部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确定本辖区和管理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目标; (二)督促街道、乡镇和所属相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巡查和控管措施,开展巡查控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责成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武汉市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第二十九条,如果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在一年内有四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将会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绩效考核评先资格;如果情况严重,还可能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体现了对行政绩效的重视...
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2004年)》 行政规章:·武汉市景观灯光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武汉市道路桥梁融雪防冻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章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全面组织领导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具体职责包括:明确街道、乡镇和所属相关部门的责任,确定工作目标;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巡查和控管措施,开展巡查控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责成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拆除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