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
,江苏淮安市
淮阴区一处名为蓝星塑料器械开发有限公司的门口,一位年轻女士和门卫产生了严重的争执。
女人是这家公司工厂装配车间流水线上的工人,她之所以和门卫产生争执,是因为这个女工人下午请了
病假,在医院看完病以后想要回去上班,结果却遭到了门卫的阻拦。
员工请病假看完病后复工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门卫为何会出面阻拦呢?就在女员工和门卫吵得不可开交时,门卫给出了答案:
“工厂经理专门通知门岗,你以后不用来上班了,更不准让你进厂门!”
因为一场病假,女员工不仅被禁止回工厂上班,反而和工厂对簿公堂成为了被告,那么女员工和工厂之间究竟发生了哪些事情呢?
因病请假成被告
请病假看病的女员工名叫
孟祥红
,她作为一个农村出来打拼的女孩,在蓝星公司已经是拥有
6年多工龄
的老员工了。
孟祥红对这家公司的感情十分深厚,因为工厂的
大老板和主管负责人对待员工的态度很好
,让在这里工作的员工都会产生家一般的温暖。
作为拥有6年多工龄的孟祥红,虽然每天都在流水线上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但孟祥红却没有丝毫的介意。毕竟作为农村出身的女性,没有学历傍身,能够找到一份不用出太多苦力的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孟祥红对这份工作十分珍惜。
孟祥红很喜欢工厂干干净净的环境,也喜欢工厂中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氛围,虽然一直得不到晋升,但孟祥红却懂得知足常乐。
可一次工作岗位的调动,让这位拥有6年多工龄的女员工,彻底对工厂和领导产生了失望。
蓝星公司的工厂有很多流水线,每条流水线的工作都不相同。在一次工作调动中,孟祥红被分配到了装配车间,并且分到了夜班工作。
孟祥红以前在装配车间工作过,主要负责工厂产品的装配,说累也不累,只是每天坐在流水线上重复着相同的动作,工作结束以后身体会出现麻木的现象,长此以往容易对身体造成严重的负担。
换到新的流水线后,工作时间也变成了夜班,从
晚上七点到早上七点
,整整12个小时,并且没有双休。
上夜班对于工厂员工来说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经常要白班夜班轮换,这样昼夜颠倒的生活,对于员工的身体来说,绝对是一项不小的考验。
孟祥红只是一个娇弱的女生,在接连倒班的情况下,身体状况逐渐日下,
感冒发烧变成了日常。
因为身体总是生病的缘故,孟祥红的
考勤和KPI考核
总是出现异常。为了能够正常上班工作,孟祥红主动找到了负责装配车间的顾经理进行谈话。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由于一直
发烧感冒影响工作,这位6年多工龄的老员工主动找到车间经理,希望自己能够调换一下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
没想到顾经理却对孟祥红的请求嗤之以鼻,说道:
“你要干不了回家休息两年,把身体养好了再出来工作。”
顾经理的态度十分强硬,丝毫不给孟祥红解释的机会,得知顾经理的态度后,孟祥红只好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经理室,继续回去工作。
一直到
2015年7月22日
,孟祥红患上了严重的
咳嗽症状
,接连不休的咳嗽已经严重影响了孟祥红的生活和工作。
由于咳嗽到无法工作,孟祥红只好找车间主管去请假,可碰巧车间主管因为一些事情向工厂请了一周的长假,所以孟祥红只得越级找到经理进行请假。
工厂的
规章制度十分严苛,工人请假需要流水线班长、车间主管、经理等一级一级领导签字同意。
由于车间主管休假,孟祥红只好再次找到了顾经理,向顾经理提出了请假的要求。
起初,顾经理是不情愿孟祥红的请教的,毕竟孟祥红在短短连个月期间已经请了很多次病假,但看到孟祥红咳嗽不止,最终还是同意了孟祥红请假去医院看病的请求。
拿到顾经理批准的
请假条后,孟祥红直接赶到了淮安市一院进行诊断治疗。经过医生的诊断后发现,孟祥红的咳嗽症状主要是由感冒引起的,只要把感冒治好,咳嗽自然就停止了。
医生给孟祥红开了药物之后,她便匆匆离开了医院返回工厂。着急上班的孟祥红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当她赶到公司门口后,却被门卫拦了下来。
门卫告诉孟祥红:
“现在已经快下班了。”
孟祥红被保安的话整得一头雾水,自己出门看病不过才两个多小时,公司怎么就提前下班了?
孟祥红很着急回到车间上班,但门卫却始终不开门放行。无奈之下,孟祥红和门卫发生了争执,在争执期间,门卫的一句话让孟祥红明白了原因。
门卫说:
“这一切都是顾经理的意思,他说你的请假流程不符合公司规范。”
听到门卫的解释,孟祥红十分恼怒,明明是顾经理批准了病假,为何现在会说请假不符合流程呢?
气不过的孟祥红拨打了顾经理的电话,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一连拨打了十多通电话,顾经理始终没有接。
孟祥红感觉顾经理在故意针对自己,越想越气的她直接离开了公司大门,前往了淮阴区劳动
仲裁委员会,希望有一个懂法的人来帮助自己。
只是让孟祥红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正是因为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结果,让孟祥红从一个
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
劳动仲裁
气愤的孟祥红跑到了淮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一位名叫钟玉林的仲裁员接待了孟祥红,并从她的口中了解清楚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孟祥红和顾经理其实早有间隙,之前孟祥红因为一直黑白颠倒的工作,导致身体出现了问题。
孟祥红曾向顾经理提出更换工作的要求,但是被顾经理严辞拒绝了,没想到第二天孟祥红真的生了病,想要找顾经理请假时,顾经理却直接说:
“你干嘛来找我?你不要来找我了!”
一个生病的员工想要找经理请假,结果顾经理的语气表现出了极度不耐烦,而此时的孟祥红已经患病在身,脑子
发热的她和顾经理争吵了起来。
在两人争吵期间,顾经理说出了一句更加伤人的话:
“你不能来上班,你干嘛来上班啊?”
听到这句话后,孟祥红感觉到十分委屈,她在工厂车间任劳任怨的工作,为公司创造财富价值,只不过因为装配车间需要经常白、夜班调换,导致身体出现了问题。
员工在工作期间生病,公司虽然不用替员工花钱看病,但好歹也得体谅员工的难处,只是没想到顾经理如此不近人情,让孟祥红心中第一次出现了对公司的管理层出现了反感。
仲裁员在了解到孟祥红与顾经理的纠纷后,已经大致了解了事情的起因与经过,于是便主动联系了蓝星公司的
人力资源部主管,结果从主管的口中得知了一件令人气愤的消息。
人力资源部的主管认为孟祥红完全违背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请病假私自离开公司厂区去看病,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可孟女士却表示自己生病后立刻找到了顾经理请病假,并且顾经理也批准了病假,所以自己才出门就医。
人力资源部主管说的孟祥红违反
公司制度,只是因为孟祥红所在车间的车间主管休了长假,在请假条上没有车间主管的名字。
而顾经理之所以让门卫将孟祥红单独拦在公司门外,只是因为公司有制度,如果员工三天没有上班,并且没有完整的请假条,公司有权利将其开除。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已经差不多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建议孟祥红在三天之内解决与公司的矛盾。
为了保证孟祥红身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孟祥红的代理人给顾经理打去了电话。第一个电话打过去,孟祥红的代理人刚开口提到孟祥红的名字,没想到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之后又打十多通电话,结果无一例外,顾经理都将电话给拒接了。
此时,孟祥红的代理人已经猜透了顾经理的心思,就是想让孟祥红因为三天旷工而被公司开除,这样公司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被公司开除和主动辞职完全是两码事,毕竟蓝星公司的顾经理摆出了逼迫孟祥红离开公司的架势,孟祥红也不打算在这个没有人情味的公司继续工作下去,所以委托代理人出具了一份书面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这份通知书中,孟祥红将近期的遭遇全部记录了下来,并且根据劳动仲裁程序,蓝星公司无故不让孟祥红正常上班,严重违反了
劳动法,需要支付孟祥红
经济补偿金13945.8元。
这笔经济补偿金是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孟祥红的平均工资计算所得,其实孟祥红也不在乎这笔钱,她更在乎的是顾经理作为一名领导的
工作态度,
孟祥红想给顾经理一个教训。
原告变被告
当淮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结果交给蓝星公司时,蓝星公司却直接翻脸不认账,并且一口否认孟祥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的表述有误,与实际不符。
2015年11月
,蓝星公司并不服劳动仲裁的判决结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孟祥红告到了淮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不支付孟祥红经济补偿金。
在法庭上,蓝星公司认为孟祥红的辞职报与现实严重不符,尤其认为孟祥红在提出辞职时,不确定是她是去看病还是无辜旷工。
对于蓝星公司的说辞,孟祥红直接当着法官的面将证据摆了出来。孟祥红的证据便是在2015年7月23日的病例诊断报告,以及医院开具的购药证明。
当证据摆在面前,蓝星公司瞬间哑口无言。眼看法庭倾向于被告孟祥红,蓝星公司又想到了一个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点子。
法庭上,蓝星公司直接表示:
“在孟祥红交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前,她已经被公司开除了,因为她已经不是公司的成员,所以才会被门卫拦在门外。”
蓝星公司的说法,很快就被孟祥红的代理人给反驳:
“根据劳动法,员工在生病、怀孕、哺乳期期间,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允许无故开除员工。孟女士之所以没能及时上班,是因为她当时生病就医,如果此时公司因为孟女士无法工作而将其开除,则违反了劳动法。”
还没等蓝星公司开口,孟祥红的代理人接着说:
“如果公司先开除孟祥红,那么至少也得有纸面通知,可孟女士在7月23日当天没有收到公司的任何开除通知,这明显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都是追逐利益的,哪怕仅需要支付孟祥红13945.8元经济补偿金,蓝星公司都不愿支付,所以蓝星公司又向法官提出了一个说法。
蓝星公司认为孟祥红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是因为长期加班并且没有双休日导致的生病,与实际情况不符,孟祥红并没有长期加班。
可能蓝星公司接连被孟祥红拿出的证据打脸,已经被打得神智不清了,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孟祥红经常生病的原因,可能与长期加班没有必然联系,但在工厂加班绝对是一个常态。孟祥红在6年多前在公司面试时,人事部门就先问孟祥红能够接受长期加班,如果不能接受长期加班,用人单位是不会录用的。
蓝星公司和孟祥红在法庭上议论纷纷,一个提出问题,一个提供证据,最终的审判结果由法官宣判。
2016年2月25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对孟祥红与蓝星公司的纠纷案件做出了审判结果:
“被告孟祥红女士在原告蓝星公司工作6年4个月,原告蓝星公司须支付孟女士6.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共计15107.95元,因被告孟女士与原告蓝星公司已在2015年7月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蓝星公司须向被告孟女士支付当月工资594元。”
法院的审判结果非常有趣,完全验证了什么叫做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原本仲裁委员为出具的仲裁结果是让蓝星公司支付孟祥红13945.8元经济补偿金,没想到蓝星公司不服上诉,以原告的身份败诉,并且还需要多支付孟祥红一千多块钱,这样的结果可谓是
大快人心。
孟祥红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在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公司应该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保护。
孟祥红生病后,公司非但没有及时做出人性化的处理,反而利用公司规章制度,试图阻碍孟祥红正常上班,造成孟祥红旷工三天被公司开除的现象,以此来规避《劳动法》的仲裁。
只是没想到孟祥红女士虽然没有什么学历,但却很有法律意识,懂得利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结果就是让蓝星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上演了一出笑话。
法院审判结果出来以后,蓝星公司也表示会对公司的管理层做出调整,以后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至于顾经理的结局,相比也吃到了孟祥红带来的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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