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法律继承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我的小爷爷(爷爷的亲兄弟)自从小奶奶去世后,娶了第二任老婆。三年后,小爷爷去世了,我的亲姑姑(自己爷爷亲生的女儿)从小抱给小爷爷家做女儿的,因为这个关系,我们现在以侄女的身份,住在小爷爷家的房子里,(爷爷的第二任老婆,则因为爷爷死了后,又重新回到自己以前老公的家里去了)。
现在爷爷第二任老婆自己的亲孙女因为上学,也住进了这套房子,因为现在有三人同住,虽免房租,但是每个月的水电费,都是要分摊的。昨天我去向她的孙女分摊水电费,孙女说让我打电话给老太太,我就打了,后来老太太很不高兴,她说她孙女,不烧饭,用电很省的,水也省。不应该三人平摊,我说可以再商量的。后来老太太说了句,明年她要住到这个房子里来了,让我们摊出去住,试问,她有这个权力,让我们摊出去吗?如果分遗产她又能分到多少呢?一套房产价值20万。其他财产没有。
其实我现在关心的事,我还是不是能一直住在那?
老太太说要住进来了,我们是不是就不能住那了?
她和她的孙女却可以住那?
爷爷去世前,那房产证的名称写的是我小爷爷的名字 ,后来听说我姑姑把房子买下来了。那房子是以前民政局分的房子我不知道那个年代要不要用钱买房子的。死了之后,是不是要把交公的?那二任老婆有权私自作主让我们搬出去吗?
房子是与以前结婚的奶奶就有的。第二任老婆进来的时候已经有这套房子了。

第一,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所以,如果这房子是你小爷爷的个人财产,即便是二婚后,该房子依然是个人财产,除非你小爷爷将该财产处分给了二任老婆。
第二,类似这样的婚姻关系,一般是其中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不再存续,也就是说你及你的姑姑和现在的爷爷二任老婆不再有什么法律上的亲戚关系了,因此她的孙女住进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收取房租和水电煤气等费用,老太太也不能够住进来。
第三,婚姻法规定结婚后所产生的财产收益则是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你小爷爷和这个老太太结婚后所领取的社会保险、退休金等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些财产应该双方共同所有。你小爷爷过世之后此部分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第四,你的亲姑姑和你小爷爷的关系属于收养,也就是你小姑姑在继承你爷爷的财产上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最好他们之间要补办一个手续。
如果还有不明白,可以发站内信息联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0-24
请补充以下内容:
房子是小爷爷和第二任老婆结婚以后得到的,还是之前得到的?
亲姑姑与小爷爷之间有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小爷爷还有没有其他子女?
第2个回答  2006-10-24
你小爷爷和第二任老婆结婚是什么时候的事?房子是结婚前买的还是怎么的?你的所谓的小爷爷娶第二任老婆时有没有办结婚手续?
你的亲姑姑从小抱给小爷爷家做女儿的,有没有办收养手续?如没有,而事实上又作为子女的,双方相互发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则构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有权分得遗产。事实上,你小奶妈去世时,你姑姑就有继承权。

在没有发生遗产继承前,只要你姑姑愿意(根据你的介绍,我针对现实一般情况猜测你姑姑有至少3/4的继承权),你可以住下去,并要求分摊费用,当然,如果你爷爷第二任老婆的亲孙女只是上学所住,出于公平,那你可以要她少出点。

我觉得,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如果这个房子你爷爷第二任老婆也有份,你要么让你姑姑要求分遗产.当然,如果有证据,可能这个房子完全是你姑姑所有,那可以要求你爷爷第二任老婆的孙女住出去.
第3个回答  2006-10-24
就像楼上说的一样.你有太多细节没有交代清楚.但是无论怎样.你小爷爷的第2任老婆她应该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关于继承权的问题,希望有关的专业人事能够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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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继承法。法律界的朋友请帮忙下谢谢。我母亲2000年去世,01年父亲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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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遗产继承及赔偿问题,学法律的朋友帮忙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请懂继承法的朋友帮忙解答,非常感激。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老人的儿子死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老人的儿子死了,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可以有继承权。但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爷爷奶奶还可以立遗嘱给孙子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请教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请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有分送
1、从人性角度讲你三姑的丈夫与儿子都不能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但从法律角度讲,你死亡的三姑儿子可以分到一点点份额,因为法律认为继承遗产跟是否赡养没有直接关系。2.既然工作人员叫你们开你三姑的死亡证明,你就到所在地派出所开就是了。3.根据你所述你的父亲完全可以独立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关于遗产的问题,希望的懂的朋友能进来帮帮忙!谢谢!
按‘继承法’,财产是你祖父的,你父亲去世,你们只能代替你的父亲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一部分。若有遗嘱,按遗嘱进行,在他人对遗嘱有疑义的情况下, 需经法院判定。

一道关于继承的问题(作业)帮忙看下,谢谢!
这简单的问题上继承找下就行,五间房屋由乙继承。理由是公证遗嘱在没有其他公证遗嘱推翻时,按公证遗嘱办理继承。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权问题,请懂法律朋友帮忙
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可以提起诉讼。2、如果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仍在你奶奶名下,你奶奶当然有权利把此房屋直接以赠与方式给你,(不叫隔代继承)。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现在的房屋所有人是谁,你奶奶还有无所有权。3、你父亲与继母A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配问题不存在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而侵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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