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5月从单位离职到现在找到新的单位,在新单位为我购买社保的时候,发现我的社保还在以前的公司,我到社保局去查过以后,发现公司从我离职后一直没有为我交社保,也没有办停.我现在又怀孕了,我应该怎么办呢,在我离职后所欠的社保费应该由那个承担呢?我在2010年生了宝宝以后,生育保险还可以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