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的时间内,可以让这个实习生和公司的员工度过磨合期,也可以发挥出他的真实实力。现在很多人都已经要面临大学毕业了,步入社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工作,在找工作的时候你会发现大部分的公司试用期都是在三个月左右,其实有时候我还觉得挺好奇的,为什么要用这么长的时间考验一个实习生?
询问了专业人士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个时间是专家们计算出来的,大家可以想一想,三个月的时间内可以让这个新加入的员工和公司的老员工打成一片,也可以让这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了解这个公司的文化,熟悉工作流程和新的环境。我个人了解了这个原因以后,觉得三个月的时间设置的还挺好的,因为在一个公司上班,难免要和其他人打交道,一个星期的时间肯定和人们处不出来感情,三个月的时间不多也不少,正好和其他人能有私下的交流。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三个月的时间可以让这个研究生发挥自己的真实水平,也可以让其他人了解到他的本领到底怎么样,比如说销售类的职工在一个星期内可能没有顾客,但是同事们也不会觉得他水平不行,肯定是刚刚工作,还没有稳定的客源,也没有适应这个工作流程。
但是三个月的时间足以让这个实习生完成一个大单子,再说三个月内领导能看出他的沟通技能,对他自己而言,也有一段时间考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能否胜任这个工作。
可以让新入职的员工,有充足的时间了解这个公司的企业文化,熟悉工作流程和融入新的工作环境,也能够让员工之间磨合起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对新入职员工的考察,公司招的是能够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员工,是忠实的员工,而不是那种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就离职的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