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10
现在已经没有区别了,是一样的。
【固定工制度】(Permanent Employment System)指劳动者被企业录用后,如果不犯有严重错误,则劳动关系一直保持到退休的用工制度。
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逐步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固定工制度。
1995年实施《劳动法》以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取代了固定工制度。
【合同工】(Contract Worker)指企事业大包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从事短期和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没有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的区别,员工被单位辞退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